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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卫生局对药品实行联合采购

1998-10-14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宋言荣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医院购药,采购人员拿回扣,造成部分药品质次价高,这似乎早已是公开的秘密。为杜绝这一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,大连市卫生局自今年7月以来,对部分医疗器械、药品实行联合采购,既保证了质量,又降低了采购成本,有利于内部管理。

大连市实行的联合采购按照“统一品种、统一价格、统一计划、统一供应、统一结算”原则实施。联合采购的人员由卫生局药政、计财和基层医院有经验的药房主任参加。首先确定采购品种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生产经营单位,通过公开招标竞价方式判定价格。各医疗单位统一上报自己的用药计划,与药厂签订合同,各药厂按合同要求及时供应药品,最后确定结算日统一结算。到目前,大连市已对63个厂家的70余种医疗器械和8个药品生产、经营企业的34个品种的药品进行联合采购。

实行联合采购的好处:一是保证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。目前医药市场假药屡禁不止。仅今年以来,大连市就查处假药案141起。而联合采购一般都选购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名牌产品,将假冒伪劣产品拒之门外。二是节省资金,降低采购成本。过去各医院自行采购,同一种药品的采购价格常常不一样,有时相差10%甚至更多。而联合采购由于量大,厂家可以薄利多销。大连市卫生部门统计,药品的联合采购比各单位自行采购价格普遍下降8%以上,个别药品价格下降25%。联合采购医疗器械已签订合同1130万元,意向合同350万元,比报价节省资金426万元。三是由于联合采购将整个采购过程透明化、公开化,从机制上杜绝了药品、医疗器械采购中的不正之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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